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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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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2009年10月,我应聘到某保安公司当保安.合同约定我月薪为1800元。期限5年。2014年9月底。在合同即将到期时.保安公司说我己近50岁,体力下降,如果想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月薪要降为1400元。我觉得月薪太低。遂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我在离职时要求公司支付给我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农家科技》 2015年第1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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