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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公布3天仍无措施将责令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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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布并实施《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风险程度、信用等级,把食品生产经营者分成三个监管级别,实行分类动态监管。不合格食品信息在对外发布3日后,生产经营者仍未采取措施的,食药监部门将责令停止经营和召回,并追查不合格食品流向。
作者 廖爱玲
出处 《川菜》 2015年第1期44-44,共1页 Chuan Cuis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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