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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高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一、撤销本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1996年6月,正是呼和浩特春暖花开的季节,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严打"期间,仅用了60天就"从重从快"侦破了"4·9女尸案",呼和浩特18岁青年呼格吉勒图被作为此案凶犯执行枪决。
出处 《新西部》 2014年第12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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