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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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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宿迁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宿迁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失信行为严重、事实清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且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诚实守信,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作者 孙淮明
机构地区 宿迁市安监局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4年第1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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