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会计、责任会计和管理会计所介绍的成本计算方法各不相同,财务会计采用完全实际(或计划)成本法、责任会计运用责任成本法,管理会计又介绍变动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这四种成本计算方法各有千秋,当四者处于彼此分割状态时,彼此相互脱节,甚至互相排斥。笔者试图将这四种成本计算方法,按一定的条件组合起来,取长补短,名(?)完全标准责任成本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完全标准责任成本法的特点1、以变动成本法为基础。无论是责任产品的责任成本还是最终产品的完全成本,均由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构成。但固定成本并不作为期间成本从本期销售中全部扣除,而要进行分配、调整,这是完全标准责任成本法吸收运用变动成本法时所作的变据处理。2、以责任成本为目标。完全标准责任成本法虽也计算企业最终产品的完全成本。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89年第6期26-27,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