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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中的隐性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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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价格不断攀升,因婚姻关系导致的房屋共有还是单独所有造成的纠纷层出不穷,由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各地房屋登记部门对婚姻关系在登记中掌握的尺度也不尽相同。一、房屋共有形式由申请人自行确定房屋产权共有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作者 于磊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5年第1期59-61,共3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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