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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农合药品增至269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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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对现行的新农合药物目录进行调整,从4月15日起,医疗机构开始采用新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总费用中药物目录内药品所占的比例,我省明确规定: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5%以上,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5%以上,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4年第9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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