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三年前即2011年9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即: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加快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以上,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全面形成,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14年第12期1-1,共1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