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维决定路径,人的行为归根结底是由思维方式决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随后引起舆论界的广泛解读。但一种思维的培育,很难在短期内以“学习”的方式习得。两年来,法治思维对于官僚集团的影响究竟有多深,或许值得认真省思。作为一个前提,我们需要追问:为什么要强调法治思维?其旨在解决什么问题?当前领导干部头脑中的主导性思维是什么?只有搞清楚过去与现在才能把握将来,真正让法治思维在官员头脑中生根发芽。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2期26-27,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