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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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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多个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项目。《规定》明确,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批,由交通运输部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运输机场专业工程验收许可、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批准(MDA)、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由中国民航局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出处 《中国招标》 2014年第47期43-43,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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