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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资格不能随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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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 某工程建设项目(下称“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布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备案时。主管部门发现其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主管部门对其作出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第二中标候选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然而,第二中标候选人却放弃中选资格。主管部门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处以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
作者 亢小峰
出处 《中国招标》 2014年第48期19-20,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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