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冲,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人及管理方式,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发展的制度体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绿色财会》
2014年第11期41-43,共3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