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教学中存在着种种不同程度脱离生活的问题,导致教学内容知识化、教学手段单一化、教育目标理想化,教学实效性不高。为改变这一现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该选择回归生活,制定生活化的德育目标、构建生活化的德育内容、探求生活化的德育途径。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2期154-155,167,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