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装备部、总后勤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4]126号),现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事关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国内与国际、当前与长远,减缓与适应并重,坚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努力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出处
《浙江节能》
2014年第4期5-24,共20页
Zhejiang Energy Con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