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受到一定冲击,具有广告拦截或快进功能的浏览器引发了若干纠纷。浏览器对视频广告的拦截、快进等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内有一定的现实困难。在分析判断相关行为的性质时,理应重点从是否构成对视频网站的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用户体验和需求、技术中立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虑,特别要重视用户利益的维护。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本身并不当然受法律保护。因此,既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第12期50-57,共8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