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泰州市政府出台了《泰州市档案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办法》重点对加强档案的资源体系建设、安全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人员编制。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91-91,共1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