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监察制度的实质是行政权对促进劳动标准实施和劳动保障的结合,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的一种平衡。我国劳动监察制度以2004年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核心,但是,该条例颁行于劳动法体系尚不健全之际,其中许多规定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同时,劳动合同法的颁行与该条例的部分内容形成矛盾,在劳动法体制中也存在部分矛盾。由此,本文梳理劳动监察法制,分析我国劳动监察保障制度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对该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增添尽可能地裨益。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12期70-72,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