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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签字盖章,双倍工资主张应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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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3月初,我入职某酒业集团销售公司半个月时,公司通过人力资源部专用邮箱向我(个人电子邮箱)发送了书面劳动合同的电子文本,该合同就我的工作内容、地点、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合同期限与社保待遇等进行了约定。其中我的基本工资为3600元。经我提出了具体意见后,公司对我提出的意见做了修改并予以解答后,再次发给我,我再次子以回复,意见为“同意”。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4年第12期5-5,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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