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基层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最基础的一个社会层级协商,主要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在决策前与实施中,就不同层级涉及社会基层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实际问题,与区市县、乡镇、街道等社会范围的村民、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社会组织进行的民主协商和基层民众的相互协商,及其制度、平台与工作初制。通过对基层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理性分析,建议中国的基层协商民主应统一由地方党委领导进行,切忌多头化、部门化;地方协商民主实践探索的模式易简不宜繁,应有统一模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建构需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