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性是对刑法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然而,我国《刑法》中存在诸多模糊之处。究其原因,既与立法指导思想的偏误有关,也与立法技术不成熟以及立法机制不健全有关。要实现刑法立法的明确化,就必须匡正立法理念,确立疏密平衡、繁简得当的立法指导原则,并采用能够体现明确性要求的罪状表述方式、罪名确立模式、法定刑配置模式和立法语言,同时,需要在刑法立法中引入公众参与制度以及语言学家审读制度。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03-113,共11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