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基本法》第102条"废除死刑"条款入宪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过程,至今仍然能在德国的学术界和民间听到支持恢复死刑的声音。"废除死刑"条款的产生与纳粹时期滥用死刑的历史紧密关联。从宪法学角度分析,删除《基本法》第102条或将死刑局限于例外情况并不会涉及《基本法》第1条所确立的"人的尊严"原则,进而不被《基本法》第79条第3款所禁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7-23,共7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死刑制度的宪法控制"(项目批准号:12JJD8200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