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品牌化对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引领、规范意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农产品品牌建设有许多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农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商标管理保护、农村市场监管等环节。多年来,山东省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等一系列部署,以开展"商标富农"、"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助农"活动为抓手,做了大量具体实在的工作,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作出了贡献。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4年第9期72-75,共4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