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修明渠、堵暗道,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等。根据分析预计,《意见》的出台将对未来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具体实施收费公路政策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收费还贷将向收费还债转型。本文针对《意见》可能对未来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影响进行了初步解析,供决策参考。
出处
《交通财会》
2014年第11期4-7,16,共5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