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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机构认可体系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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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不断推出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限制的法案,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对本国工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早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就将碳交易机制作为限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新途径。碳交易机制的运行,需要以明确的可交易碳排放配额或者减排量作为标的,而“可交易的减排量”需要通过审定/核查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进行审定与核查,再经管理机构签发后方可上市交易。不难看出,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减排量的监测、核算与核证制度是温室气体减排监管机制的关键,排放量量化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是温室气体管理以及碳交易机制的基础。国际上普遍采用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组织或项目的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进行审定、核查的方式来确保温室气体量化的准确和一致,并大多要求这些机构获得认可。
作者 高俊斌 冯涛
出处 《中国认证认可》 2015年第1期41-42,40,共3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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