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政府推动是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的动力机制,政府推动有利于我国法治建设快速发展,但也面临发展困境,可能导致法治建设手段与目标间的逻辑困境、法治建设动力衰减和民众参与信心不足。公众参与作为动力机制的现代回应有利于整合社会阶层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增强公共决策的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为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环境。我国依法治国动力机制将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转换。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1-15,共5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建设创新研究"(2012YBB26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