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转向已获认可,技能成为备受关注的主题。在法律实务中,非诉业务伴随经济的发展有超越诉讼业务的趋势,我国法学教育应重视非诉业务。非诉法律职业技能可分为四个方面:咨询;法律、案例、信息检索与综述;文书起草;谈判。我国法学教育界可与职业共同体共同努力,实现在非诉法律职业培育上的跨越式发展。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0-64,56,共6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基金
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非诉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编号:jg2013105)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