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咸丰初年,面对愈剿愈烈的“洪杨之乱”,清廷不得不一再谕令各省“通省”举办团练,由此造就了清季最具规模的一次民众动员。①在由谁来领导和监督绅民办团的问题上,因担忧“专责守土之员,不免吏胥假手,流弊滋多”,②自咸丰二年(1852)五月至咸丰四年五月,清廷先后向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14省陆续委任了一批以“在籍绅士”为主、间由现任和候补官员担任的“团练大臣”,希望借助其熟悉当地情形且富有乡望的优势,协助地方官员办理团练。
出处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65-174,共10页
Historical Research
基金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晚清团练大臣研究"(项目号13BZS046)的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