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一种社会文化的生成,都有"源"与"原"两个方面的综合成因,即"源原整合"。作为现实文化之"源"的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能与现实之"原"相整合,就在于优秀传统文化中存有"古今通理",此理对于今人来说具有现实的"价值对象性"。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实就是对"古今通理"这种"价值对象性"的价值再创造,使之成为体现时代精神的现代价值。考析传统"民本"、"重义"、"贵和"的历史及其现代转化,充分证明"源原之辨"及"古今通理"对于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方法论意义。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8-7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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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文化观念与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