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一重要思想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科学总结,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就领导人民努力构建以五四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