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宁省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名师等,须有在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辽宁省教育厅表示,从2017年起,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