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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应拒绝“低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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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公平,是理想社会的内在要求,但何为“公平”,则见仁见智。在大部分人认为“公平”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及依法治国的主要目标之一时,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应该是“公平”扶助的对象。但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是,打工者与老板、无权者与有权者、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既得利益者与最少受惠者,能有一样的“公平”要求吗?
作者 周少来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14年第23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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