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评价具有多重功能,根本目的是有效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目前我国的教育评价大多以考试作为主要评价手段,以学生的分数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这样的教育评价与教育的根本目的相去甚远。因此,教育工作者应深入思考和定位我们的教育评价方向——教育评价应关注学生的发展,教育评价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养,教育评价应以积极性评价为主,教育评价要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育评价要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出处
《基础教育研究》
2014年第20期6-7,11,共3页
Basic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MS-EEPO有效教育"委托课题项目"基于‘MS-EEPO有效教育’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实践"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