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黄群慧日前发表文章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作为经济发展龙头的国企,理应以排头兵的姿态破除阻碍,率先垂范。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经过30多年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国企母公司及二级以上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上成效还不显著,绝大部分还是国有独资。之所以如此,除了民企自身发展实力不够、法律体系和市场环境不完善等原因外,对国企的使命存在“认识误区”和国企领导人存在“身份障碍”是两个主要原因。要避免“使命冲突”,破除“认识误区”,就要准确界定不同国企的功能,对国企实施分类改革治理。具体来说,应将国企划分为三类:“公共政策性企业”“特定功能性企业”和“一般商业性企业”。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12期146-146,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