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性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属性,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实现仍然离不开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集体土地所有权经济价值的实现面临着来自集体组织内部和外部各种力量的制约,严重阻碍了集体土地经济价值的释放,影响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妨害排除应当坚持多元化思路,既要从宏观上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妨害排除的一般方式,更要建立起防治政府公权力、农村集体组织等典型妨害的法律规制规则。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111-118,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13JZD007)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2013QNFX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