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指一切有利于促进、保障生态文明的各种制度或行为规则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横向构成看,它包括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从纵向构成看,它包括宪法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生态文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定、其它相关政策、纪律、行业内部规则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定等。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能够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的问题,不仅有助于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发展方向,而且能达到从根本上保障生态文明的目的。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73-176,共4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