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成效很大,已经基本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但在文化法制建设领域而言,如果从1999年文化部发布了重点文化立法信息,一直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至如今10多年历程文化立法依然迟缓,空白点非常多。从现实发展看,国家治理理念转变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的要求,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0-12,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祁述裕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课题"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编号:14ZD04)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