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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税调整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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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月1日,《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对进口商品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出口商品税率和税则税目等进行了调整。 进口关税税率关税总水平将仍为9.8%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毕,2015年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1%,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机构地区 海关总署关税司
出处 《中国海关》 2015年第1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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