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5年第1期16-18,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