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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土地使用权人登记错误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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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来信《读者》栏目:我叫陆德泉,家住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街道白龙庙村农改居16组。我家于1997年"农改居",原村民所建私有住房一律未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证》,而是颁发《城镇土地使用权证》。
作者 沈朝斌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3期7-7,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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