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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儿牟利,“狼爸”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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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狠心的"狼爸",为了金钱不惜接二连三地卖掉刚生下的亲骨肉。法官警示,贩卖自己的孩子也触犯法律。匿名信引出卖婴案2013年6月5日上午,一封匿名举报信被送到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手上。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太平镇高夏庄村村民邢小强通过刘春、李良等人,于2011年12月将其在太平镇卫生院出生的双胞胎儿子卖掉了,希望公安机关管一管。"
作者 阿军 兴会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3期36-37,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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