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2012年3月15日国家新的《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标准在辽宁省实施,我省选择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为25mg/kg,孕妇专用碘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为30mg/kg,碘盐中碘含量均匀度的允许波动范围为±30%。此次调查是了解和评价丹东市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半年(2012年9月)后居民碘营养水平变化情况,为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前后对我市沿海居民碘营养水平影响情况提供数据。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在丹东市元宝区和东港市进行居民饮用水的水碘、日均摄盐量和生产层次食用盐含碘量、8~10岁儿童、孕妇碘营养状况调查,并将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结果 2012年(新《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半年后)居民饮水碘含量为(3.35±2.41)μg/L,属于缺碘地区;居民日均摄盐量,城乡居民的日均摄盐量为(7.1±2.17)g,城市居民日均摄盐量为6.13 g,农村为8.14 g;生产销售层次食用盐含碘量(22.4±2.94)mg/kg,居民户食用盐碘含量为(24.1±3.86)mg/kg,样品含碘量范围(16~46.4)mg/kg,碘盐覆盖率100%,碘盐合格率95.6%,非碘盐率0;尿碘水平,8~10岁儿童200人尿碘中位数为168.1μg/L,低于50μg/L的比例为1.5%,孕妇尿碘水平尿碘中位数为93.2μg/L,尿碘低于150μg/L的比例为70%。结论从国家新的《食用盐碘含量》实施半年来看,丹东沿海地区8~10岁儿童碘营养状况由高于适宜水平(2011年)转变成适宜水平,孕妇碘营养状况由处于适宜水平变成低于适宜水平;说明居民食用盐碘含量降低后,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仍是适宜的、安全的,但对孕妇等重点人群需提供专用碘盐或其他科学补碘措施,提高碘营养水平。
出处
《中国地方病防治》
2014年第6期439-440,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Control of Endemic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