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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隐私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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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实际生活中,擅自披露他人不被公众所知的信息和影像,扰乱他人内心安宁,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应当给予被侵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本案告诉读者,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在扰乱社会治安的同时又侵犯民事权益的,在侵权人已经承担行政责任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作者 吴佳颖
出处 《新疆人大》 2015年第1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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