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高考改革配套措施出台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变“选考” 2014年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计人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允许文理兼修、文理兼选。上海、浙江已于2014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整体实施。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5年第1期39-40,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