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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哲学理解范式的理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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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树林在《天津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撰文指出,作为一种哲学理解范式,文化哲学显然有其特定的内涵和独特的学术价值。所以有必要厘清文化哲学理解范式的几个理论前提,才能避免对文化哲学的误读误用乃至泛化。第一,文化哲学理解范式合法性争论原因。首先,文化哲学概念的提出者们所属的新康德主义流派缺乏合法性。这个流派的基本哲学立场,“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它拒绝对文化世界的认识给出“绝对真理”,这显然与传统的具有合法性的苏联教科书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发生了冲突和对立。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218-218,共1页 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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