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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执行《森林法》收集的行政证据在刑事执法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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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森林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违反《森林法》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森林公安作为兼有行政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的主体,在依据《森林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获取的证据能否在刑事执法中使用,过去一直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
作者 汤茂定
出处 《森林公安》 2014年第5期37-39,共3页 Forest Public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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