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某厂放射性废物整备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影响,对该整备中心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防护措施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整备中心工作场所气溶胶中总α、β放射性活度较低,工作场所γ辐射剂量率低于周围环境最高的本底水平122nSv/h;α和β表面污染水平均低于标准的控制值;水泥配制间8h加权平均接触粉尘量为44mg/m3,粉尘作业危害程度为Ⅱ或Ⅲ级,8h的等效声级为85.4dB(A),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提示,该厂整备中心除了对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外,同时应注重非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护。
出处
《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CAS
2015年第1期55-57,共3页
Industrial Health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