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制定27年后迎来了首次大规模修订。2014年12月22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这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三次修改。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就草案作说明时指出,现行法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重点难点针对不足,问责不严,处罚不够,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大修"无疑是时势所需。仅从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条目来看,新增的条目超过原法的一半。
出处
《WTO经济导刊》
2015年第1期69-70,共2页
China WTO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