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者权益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自从劳资关系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但是,在不同时代,劳动者权益保护却有着不同内涵。同样在不同时代,适应劳动者权益保护内涵的新变化,以及权衡资本权利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要求,劳动者权益保护模式也有着新变化。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劳动力市场供给相对剩余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太健全等原因,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继颁布后,劳动者的权益有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诸多问题存在。
出处
《活力》
2014年第18期41-42,共2页
Vit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