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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个人”对人的主体性的价值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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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现实的个人"观点,以"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前提,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和现实的个人的物质条件,这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现实的个人"突出了人的主体性,而人的主体性又包含着自发性与自觉性、为我性与我为性、受动性与能动性等矛盾关系。当今社会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因此,从"现实的个人"角度来研究人的主体性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重视人的主体性,坚持以人为本;有利于人才开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不竭动力;有利于协调各种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 余佳
出处 《山东工会论坛》 2014年第6期101-103,共3页 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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