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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化妆品宣传不得暗示有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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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对化妆品原料管理、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网络销售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明确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14年第12期26-26,共1页 Quality &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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